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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2020-02-13

发布者:曹彦普 点击次数:

 

为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全力保障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明电【2020】2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各单位按照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学校各单位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和落实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按照“思想动员到位、物资配备到位、条件准备到位、能力建设到位、应急处置到位”的要求,学校领导班子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压实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责任(见河北美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清单),建立疫情防控分级分层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运行高效的工作格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及新乐市政府防控工作要求,切实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原则,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做到联防联控,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传播,保证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三、开学前疫情防控措施

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绝不能麻痹大意,更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校长办公室应及时接收、处理上级防控工作文件;总务处应加强与地方卫生防疫部门的信息沟通,第一时间掌握疫情动态特别是地方疫情动态,掌握防控政策与措施,为学校防控工作提供指导。学校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靠前指挥、坚决落实学校防控措施与防控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力防控疫情在校园内的传播,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二)着力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分类管理

1.着力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工作责任制,及时接收、处理上级文件,按时报送防控工作信息;各单位每日安排1人值班,处理本单位防控公文、信息统计与报告等工作。全体教职工自2月17日起,实行弹性工作制,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办公和线上教学。在遵守学校防控工作纪律要求的同时,保证部门主要工作正常进行,重点保障校园封闭、校园消毒、线上教学、招生宣传及开学准备等工作,确保严格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校教职工要保持24 小时通讯畅通。(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学校各单位。)

2.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家属院教职工,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出入家属院、校园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家属院教职工非必要原因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家属院外出人员凭新乐市政府出具的临时出入证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方可进出家属院和校门,外出时,特别注意不在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禁止串门聊天、聚餐聚集,加强宠物管理。

家属院教职工、值班人员进出校园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到校园聚集活动。总务处要对校园内值班区域、因公上班的公共区域和教职工生活区重点进行消毒,每天不得少于1次。

对于在新乐和返回新乐的教职员工。各单位要主动联系,明确上级单位和学校加强疫情期间校园管理的规定。除特殊工作需要,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外,其他教职员工(含其家属)及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在家属院居住的教职工和家属截止到2月13号未返校的,在通知上班前一律不得返校。所有师生要主动配合学校报告个人假期行程和身体情况。

对于已返校教职工。各单位要建立返新教职员工生活健康状况信息台帐,督促其自觉遵守居家隔离规定,自行居家隔离。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重点监测假期去过重点疫区(湖北武汉等地)或教职员工中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重点疫区离开者的健康状况。(责任单位:安全工作处、学校各单位。

认真摸排统计,及时报送信息

疫情防控数据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部门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师生的服务和管理。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明电【2020】28号)要求再布置,再摸排,各单位要在开学前逐个师生核实准确身体状况,逐项核准《河北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核查情况登记表》所列事项,认真填写,自2020年2月19日开始上报。

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自2月15日开始,各单位师生要每天向本部门报送上、下午体温监测情况,由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统计,直至正式开学前一天。返校时,师生要填写健康卡健康卡内容应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期间是否曾前往疫情严重地区等情况。以教育厅制式模板为准,另行通知)。确保无发热等症状和无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后再允许其返校。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对于确诊、疑似师生要在完全痊愈、解除隔离后返校;对有发热症状的师生要在退热、身体康复后返校;对与确诊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师生要等解除隔离和医学观察后返校。有以上情况的师生,所在单位要据实填报核实情况登记表和统计表。对于我校湖北籍返乡学生,必须要求学生按照湖北延长假期规定暂不返校,本人要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报告学校包联责任人,返校时前14天应无发热等症状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学工处、人事处、教务处、学校各单位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行动自觉

宣传统战部要在总务处等部门的配合下,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LED显示屏、宣传栏、橱窗、校园广播等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科学认识疫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主动防护中抗击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给政府添乱,促进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学工处应组织各二级学院利用班级QQ群、微信群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和公布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求学生落实每天健康状况报告制度,指导学生居家做好疫情防控,做好心理咨询与疏导工作,坚决做到学校未通知正式开学,绝不允许学生提前返校,否则将严格追究学生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科研处通过开展疫情防控作品征集,加强疫情防控的正面宣传,引导师生充分了解疫情,科学防护,不外出、不聚集、不轻视、不恐慌。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学处、科研处、总务处、学校各单位)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综合治理

1.根据《河北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总务处、物业公司、各单位在开学前一周完成对校内环境全面整治工作,重点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会议室、卫生间、电梯间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除卫生死角。根据《学校及幼儿园预防性消毒指南》,总务处、物业公司自开学前一周每天对学生公寓、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地面、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总务处在教学楼(每层)、学生公寓(每层)、主要道路(两侧)增加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废弃物专用收纳箱的设置,及时消毒处理。增加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的清理频次,及时清理,不留死角。及时清理化粪池、疏通下水道。在各楼卫生间放置消毒洗手液。安排物业公司保洁人员每天上午10点,下午4点对公共场所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加强物业公司保洁人员体温监测和消毒,确保进入校园保洁人员身体健康。学生返校后,物业公司每天上午7:30前,中午1:00前完成课前教室、楼道、电梯等公共场所消毒工作。责任单位:总务处、学校各单位)

2.学校大门实行封闭管理。职工进入校园(含家属院常住人员),必须接受学校安保人员的身份查证,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校园(家属院);严控外来人员及休业期的第三方服务人员进入校园,确有必要应登记备案并体温测量正常;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责任单位:安全工作处)

(六)保证教材及时供应组织开展线上教学

根据学校开学调整情况,教务处保证教材及时供应,认真做好教材使用工作预案。协调教材发行单位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确保学生返校前教材入库。2月17日至正式开学期间,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方案,开好疫情防控教育第一课,并认真组织落实,切实落实“停课不停学、学习不延期”的工作要求。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和指导师生使用电子教材或云教材进行线上教学,满足师生延期开学期间网上教学和学习需要。有效利用“教育+互联网"形式,整合国家和我省教育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优质的网络教育教学服务, 实现“停课不停学”。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七)做好防疫物资准备指导学生错峰返校

总务处、校医院要积极争取新乐市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与支持,备足红外体温测量仪、消毒液、医用酒精、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学工处根据开学通知时间通知学生提前备好口罩、体温计、医用酒精等必备物品并科学准确使用。财务处、校医院要提前准备有关防控医疗设施设备和医疗物资,设置独立的隔离观察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在开学前,总务处对学校医务人员及卫生保健人员进行疫情防控专项培训。责任单位:总务处、财务处学工处

学工处及各二级学院在全面了解掌握师生流动情况下,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延迟开学的规定,3月1日前不开学。教育厅通知的正式开学时间为依据,暂定安排不同年级,错峰返校,避免人流过于集中。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分年级开学,先是大一学生按二级学院学生数分时开学,间隔1周后大二学生开学;依次推进。对假期直接或间接接触过湖北或武汉籍的学生,实行单独开学政策。学生返校时,须将抵达校园交通全程具体方式、旅途防护措施、即时身体健康状态、抵达学校大致时间等等信息以微信文字提前1天主动报送辅导员老师,涉及到的车次号、车厢号、车牌号等等都须留存。各单位指导教育广大师生做好返程过程中的自我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交通乘务人员的指挥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具体开学时间确定后,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将信息及时告知每一位生,明确开学报到时间,严禁学生提前返校;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学生应在家休息治疗,不得来校报到。责任单位:学工处、各二级学院

四、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一)持续加强宣传教育

做到开学后宣传力度不减,宣传统战部、校团委利用校园网、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学工处应组织好班级疫情防控主题教育班会,重点介绍疫情防控常识,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与习惯,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停办不必要的各种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召开人群聚集的会议,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学工、各二级学院

(二)切实做好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

开学后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培训不少于1学时。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大力倡导健康生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使人人成为疫情防控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心理咨询室继续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心理援助服务,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

(三)合理设置教学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要减少聚集性活动,减少集中授课。必须开展的集体活动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人员须佩戴口罩,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聚集时间,尽量控制参加人员数量。

正式开学后,一要做好学生返校授课的准备工作,教室、实训室、教材等确保准备到位,达到确保学生随时返校即可正常授课的要求;二是必要的理论教学安排根据延期开学时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两种方式保证课堂学时:调整暑假放假时间以保证教学学时,或者根据教学班级空闲时间,利用晚上、周末等时间保证教学学时。具体方案开学后另行通知。补(缓)考工作在开学三周内完成。

持续加强实习管理。各二级学院要精准统计各个实习生在岗情况,特别是不在校大三、大四学生的实习情况。扎实做好实习生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已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单位实习的学生,须安排专人与学生保持联系,提供帮助,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具体防控措施

1.严格落实师生晨、午检制度。总务处负责后勤人员,各单位负责教职工、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监测,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等日常防控工作。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如有发热、咽痛、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第一时间隔离观察,依规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总务处、学工处、学校各单位

2.加强校园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进入校园,禁止校内居住的非本校工作服务人员及家属进入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走动,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在食堂、教室、实验室等校园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入口处采取体温检测措施,严格执行体温筛查制度。责任单位:安全工作处、总务处、学校各单位

3.管控校内大型活动。原则上不召开人群聚集的会议或典礼,停止举办不必要的各种聚集性活动,提倡校内各单位通过微信平台召开视频会议。尽量减少在校人员流动,根据需要试行弹性工作制,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安全工作处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持续完善疫情报告机制。每日对全体学生、教职工和学校服务人员(校内的物业管理人员、保安、食堂工人、建筑工人、维修人员、合作机构和服务单位员工及家属等等)开展全面精细排查、精准落实,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及时准确报告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学校属地新乐市居住或者返校14日内的师生出现发热(达到或超过37.3℃)、乏力、干咳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隔离,依规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河北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学工处、学校各单位

5.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等重要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至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电梯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各食堂、酒店餐厅食品用具以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为主,每次消毒15至30分钟。学校环境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避免过度消毒。责任单位:总务处、机关服务中心

6.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稳定食堂饭菜价格;严格执行厨具、餐盒消毒制度。每天坚持食堂所有部位清洁消毒;坚持每餐餐具消毒,筷子、勺子消毒后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能集中堆放一起,以防二次污染;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温监测制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禁止上岗;所有人员必须统一干净着装、佩戴帽子和医用一次性口罩(四小时一换),勤洗手,不留长指甲;严格执行《餐饮服务产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把进货关和食品质量关,严格落实索票索证,认真填写台账;禁止采购和使用野生动物;及时清除餐桌上的垃圾,时刻保持餐厅清洁卫生;就餐结束后,实行餐厅开窗通风;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后堂,学校检查人员凭工作证进入;平价餐厅提倡错峰就餐、自带餐具带离餐厅就餐,学生食堂准备些一次性餐具,避免交叉感染;禁止酒店桌餐。加强食堂饮用水安全监督。责任单位:总务处、机关服务中心

7.强化校园消毒工作。对值班室、教室、宿舍、卫生间、图书馆、体育馆、报告厅、会议室、隔离场所、公共厕所等实行每天2-3次消毒,做到定时开窗通风;对车辆、电梯、门把手、按钮、开关、扶手、水龙头等部位每天2次消毒;设立专门存放收集口罩用具,并做到及时消毒处理;对生活垃圾实行每日两次喷洒消毒。强化学生公寓、教职工公寓消毒工作。责任单位:总务处、学工处、机关服务中心

8.规范隔离措施。学校设置隔离观察区,安排专人负责对隔离观察者进行管理,设置专人值守,不得随意出入。隔离观察区人员及隔离观察者要佩戴口罩,避免与其他人密切接触,做好各项防护措施。要做到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爱、生活上关心,引导隔离者积极配合。责任单位:总务处、校医院

9.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疫情时,学校积极配合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的控制和病人的救治,并落实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要依法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采集样本、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预防接种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五、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完善制度保障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一步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构建完备的新冠肺炎等疫情防控制度体系。

(二)完善人力保障

学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开展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技术指导。学校相关医务人员要定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业务培训。

(三)落实资金保障

学校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购置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医用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消毒液、医用酒精等)、体温计(测温枪)等防护用品,避免滥用和浪费。

落实责任追究

各单位、各牵头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不配合学校防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对发生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漏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将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河北美术学院

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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