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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10-31

发布者:信息科 点击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冀教办函〔2017〕41号)以及《河北美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由河北美术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并发布。本报告所有数据统计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一、工作概况

2016—2017学年,学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有力举措,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学校信息的服务作用。

(一)完善信息公开组织建设

学校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工作。

学校各职能部门明确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和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开展相关工作。学校形成了由校长统一领导、分管校领导协助、各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广泛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不断完善原有制度的基础上,2017年学校制定和实施《河北美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编制了《河北美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公开内容和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公开监督和保障等基本内容,以校级红头文件下发,突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地位,推动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与制度化,促进依法治校,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推动清单落实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推进。学校严格对照《清单》,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在整合原有资源基础上,建立信息公开网站,构图新颖温馨,自然和谐,互动性和直观性强,为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信息提供了极大便利。目前,网站分为“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管理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其他”等十大板块,覆盖了《清单》要求公开的所有信息,全面地展示了学校改革发展情况。

(四)开展宣教培训和考核评议

为增强信息公开效果,在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部门自行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掌握《河北美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北美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依法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管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信息的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5.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6.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7.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

8.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9.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1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1.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6-2017学年,学校层面主动公开信息7000项,其中:校园网刊发校内各类信息2305条,微信发布信息1938条,微博发布信息1026条,校内公开发布文件178个,部门工作总结和计划22项,电子屏幕公布1500条,印发《简报》10期、《学子报》12期、《河北美苑》9卷。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hbafa.com/)、河北美术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dfdx.hbafa.com/)、河北教育网(http://hbjyw.hee.cn/)、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Zszc--schId-1521.dhtml)以及各处室、二级学院网站向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通过发放《东方学子报》、校刊《河北美苑》、《简报》、学生手册、招生简章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通过OA办公系统(http://oa.hbafa.com/)和纸质文件发布学校党委和行政文件、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等,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利用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广播台、微信、微博、贴吧、QQ等媒介。

5.召开教代会、党委会、党委中心组扩大会、校长办公会、例会以及各类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学校信息。

(四)重点做好招生、财务等重点部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1.招生信息公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阳光工程,加强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公开。通过媒体广告、网站、微博、微信,印发招生简章等多种途径向考生及家长全面宣传我校的办学实力,公布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等招生信息;招生网站及时更新录取结果,公布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和申诉途径,考生可及时查看自己的录取情况,有疑问可及时获得解答;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录取通知书发放情况,向新生公布专业收费情况等。

2.财务信息公开。学校在教代会上做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报告,公布学校年度财务预算、预算执行、财务决算情况,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学校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均取得物价部门批复或备案,同时在报考指南、招生简章上公布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未出现要求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校园网络信息点击数量大,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收到举报的情况

2016—2017学年,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申诉的情况。

六、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经验

继续发挥网站、微信、OA办公系统等信息公开作用,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建设信息公开网,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校园平台建设,筹建校园英文网站,提供多样化服务、增强信息公开效果,提高学校信息透明度。

(二)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是我校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改进措施

1.继续深入贯彻国家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的宣教培训、考核评议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落实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可靠的运行机制。

2.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保证公开清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做好招生、财务等重点区域信息公开,保证信息内容完整,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学校信息。

3.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做好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内容;高度重视校报、校刊、电视台、广播台、信息公开栏等校内媒体的宣传功能,完善载体建设;积极利用新媒体、新技术以及校外媒体等多样化方式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

七、其他需要向社会报告的事项

无。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河北美术学院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详见附件)

河北美术学院

201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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