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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公示

2025-10-14

发布者:宣传统战部 点击次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以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继续教育办学成本以及普通本科收费标准和当前社会物价水平,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自2026年招生(2027级)学生起,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学费调整为2200元/生/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单位:党政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处、监察处

联系电话:0311-88594181


河北美术学院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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