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同时参考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拟定自2025年秋季学期启动微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各微专业开设6-8门核心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6学分以内。现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311-8858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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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
2025年10月20日